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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YAHOO奇摩 http://tw.news.yahoo.com/060413/195/314sv.html

【東森新聞報 記者邱瓊平/台北報導】

不要的手機
或光碟片不可再隨意丟棄

了!環保署13日表示,手機廢光碟將從17日起進行強制回收,民眾可以在排出家中垃圾時,順便交給清潔隊員,若是遭稽查人員發現垃圾袋中有手機或廢光碟,將會先進行勸導,如果屢勸不聽,則會開出1200到6000元的罰單。

根據統計,台灣一年要用掉10億片的光碟,但不少民眾都不知道廢光碟可以回收,環保署於93年在北高兩市、基隆市、台北縣、桃園縣、嘉義縣、台南縣、高雄縣、宜蘭縣及澎湖縣等10個縣市試辦廢光碟片與手機回收,不過有部分縣市試辦的情況並不佳。

環保署表示,光碟片能夠貯存資料,且有保存的價值,若不是資料內容失效或燒錄失敗,一般民眾幾乎不會將光碟片廢棄;在手機方面,雖然民眾使用的情況普遍,且汰換率高,但如果還能用,多會捨不得丟棄,或是轉賣給通訊行,因此,和銷售量相比,回收量的比例相當低。

不過,環保署提到,廢光碟片及行動電話具有回收再利用的價值,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條第6項,公告為執行機關一般廢棄物應回收項目,且從17日起生效,也就是說,家中廢棄的光碟片及行動電話必須分類為資源垃圾,交給清潔隊資源回收車回收。
環保署強調,民眾如將廢光碟片或手機丟入垃圾袋中一起排出又屢勸不聽,將會接到1200元至6000元的罰單。



又多了一樣東西要回收

這樣也不錯

不會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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