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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的同事交了一個男友

大約在過年的時候才交往的吧

結果她前幾天跟我說她受了一個委屈

她說她跟她男友星期日時到新竹的十八尖山去賞花

那裡的花盛開的很美麗

她們也逛的很高興

後來不知道怎麼搞的起了口角

她男友一直唸她 後來甚至把錢包丟給我同事 

她男友就自己騎車回家了

我聽到這就傻眼了

不會吧......

這麼沒風度喔...

結果我同事又不捨得花計程車的錢

就自己從十八尖山走路走到火車站

(我想應該走了有半小時以上...)

她男友後來又打電話給她 

叫她在新竹火車站等

她男友再去火車站載她

聽完整個過程後

我就跟我同事講她男友太過分了

結果我同事又幫她男友說話

說都是她自己的錯 

她男友一氣之下才會這樣做

可是我覺得如果她們現在在墾丁

那要怎麼辦

再怎麼樣吵架

也不能把女生丟在外面

自己回家吧

可是我同事完全聽不進去

真是給她打敗了

該說熱戀的人都很傻吧

所以旁人的話都聽不進去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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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ny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